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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尔史蒂芬:将上网本定义成笔记本是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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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1 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9年11月20日,戴尔全球中小企业部总裁史蒂芬• 菲利斯举行戴尔2010财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电话会议,史蒂芬在电话会议时称,“为求销量,厂商将上网本定义成笔记本是对客户不负责任,戴尔坚持走平衡路线”。

  2009年,中国台湾的宏碁(Acer)凭借在上网本领域的优异表现,出货量超载戴尔,跃居全球第二。史蒂芬称,“上网本的价格在200-300美元之间,而普通笔记本的售价大约1000美元,在过去的四个季度里,戴尔一直坚持高端笔记本领域,保持了很好的现金流”

  对于竞争对手在上网本上的优越表现,史蒂芬强调,“为了销量,将上网本定义成笔记本,是对客户不负责任。上网本是一款运算能力很弱的产品。戴尔坚持走平衡路线。”

  至于未来的规划,史蒂芬称,“我们正在致力于重塑桌面客户端,相信出货量会有提升。我们推进有利润的产品。保持健康利润,走平衡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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