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购物等电子商务的持续火爆,第三方担保支付越来越深入到普通消费者日常生活之中,相关行业监管规范也提上议事日程。记者从此间在杭州举行的“后金融危机时代,电子商务基础服务在经济转型中的作用”研讨会上获悉,继央行7月底完成对国内从事电子支付的非金融机构的登记备案后,央行正在内部讨论《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草案,并向业内人士征求意见,预计年内将正式出台。
设立企业准入门槛
据专家介绍,第三方支付作为新兴服务行业,为大量消费者网络购物、网上缴费带来便利的同时,其价值也受到政策层面专家的关注,目前出台管理办法对第三方支付行业进行监管的时机已经成熟。央行正式出台《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之后,也将向第三方支付企业发放正规牌照。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副所长张承惠称,近年来,第三方支付行业伴随着网络购物等电子商务市场的成熟取得了迅猛的发展,2009年上半年的市场总规模近2500亿元。但没有合法“身份证”的尴尬处境却始终是悬在电子支付企业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张承惠认为,随着行业规模的形成,部分企业采取低价竞争策略,已对资金安全甚至金融安全构成一定挑战。
据透露,在央行《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最新版本的征求意见稿中,一个核心内容便是给第三方支付企业设立门槛,比如,规定全国性支付清算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亿元人民币,省级则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其次,规定支付清算企业的外资比例不得超过25%。业内人士认为,这是为了防止国外热钱的大量涌入,从而控制第三方支付的风险。
“规范并不意味着限制。”张承惠同时认为,中国金融改革的深化将对第三方支付行业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在遇到一些重大的国际事件或者金融领域的重大冲击时,监管部门的首要态度是防范风险。”而支付宝总裁邵晓锋也认为,政策监管是必须和紧迫的,“我们不希望行业里的任何不规范动作会导致整个第三方支付行业受到挑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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