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7日电 国家统计局今日举行通气会,介绍平均工资统计改革情况。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在会上披露,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较低,2008年全国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7071元,只相当于现行劳动工资统计制度平均工资的58.4%。
中国国家统计局今年4月9日曾公布,2008年中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9229元。2008年全国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7071元,即只相当于29229元的58.4%。
国家统计局今天公布了08年私营单位工资调查主要数据,根据调查推算,2008年底,全国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约有6676万人,相当于现行劳动工资统计制度所包含从业人员的54.75%。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较低,2008年全国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7071元,只相当于现行劳动工资统计制度平均工资的58.4%。
该负责人称,国家统计局决定从今年起正式建立年度私营单位工资统计抽样调查制度,将私营单位纳入工资统计调查的范围。 (本文来源:中国新闻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