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增勇、辛熙源、姜雷等侵占国际名都五亿元案始末
环宇(青岛)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宇青岛公司)是台湾同胞及海外华侨响应中国改革开放的号召,于1993年在青岛投资设立的中外合作企业。环宇青岛公司先后在青岛投资一亿美元,并投资建设了青岛国际啤酒城,为青岛市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环宇公司董事吴振顺主持公司工作,推动一系列的规划和设计,随着环宇青岛公司的业务蒸蒸日上,使得环宇青岛公司土地图谋已久的李增勇、刘学敏等人无从下手,他们认为只要将吴振顺限制起来,就可以实施他们抢夺环宇青岛公司土地和财产的阴谋,所以这些人做出了一连串的计划。
2004年3月2日,吴振顺先生被邀请到崂山区政府与李增勇等六、七位崂山区主要领导进行会谈,商讨环宇公司在崂山的投资及啤酒城公司的问题。会上,吴振顺先生把公司在崂山投资期间的经历与遭遇向李增勇做了如实汇报,并提出计划将啤酒城重新进行规划设计,还把新的规划方案交给了他,李增勇看后对吴振顺先生的方案非常高兴,还在会议上向在场所有官员表示:“没有环宇,就没有现在的崂山区。我们不应该因当初环宇投资购买的土地便宜而眼红,我们应该帮助环宇”。李增勇还向吴振顺先生明确表态:“吴先生,我们最终的处理方案一定让你在心理上及利益上得到平衡,我们会全力配合环宇公司解决种种问题”。会议结束后,吴振顺先生相信李书记能为老百姓说话,能为环宇公司解决几年来遇到的种种问题。
后李增勇伙同刘学敏(时任崂山区政法委书记)及其利益团伙收买了杨斌生,对其承诺事成后五百万好处费,要杨斌生写了一封内容为:“吴振顺拥有枪械、火箭炮,有军队十分钟可以打到北京”的实名举报信,举报到中纪委。中纪委将此信批转至公安部五局,由其负责处理,后经查实此事纯属子虚乌有。然而李增勇、刘学敏等人并不原因就此作罢,再次授命杨斌生到北京找到早已安排好的公安部二局的一名副局长,先付了70万,许诺这名副局长搞掉“老吴”后给400万的好处费,再给其总获利的10%。这位副局长在利益的驱使下,拿着公安部五局经查无实的举报信,亲自来到青岛,布置并指示青岛市公安局对吴振顺先生进行立案、抓捕。
2004年4月2日,青岛市公安局以吴振顺先生“涉黑、有枪、有火箭炮、有军队,十分钟可以打到北京”为由,成立了所谓的“402”项目组; 4月14日,对吴振顺先生做出了限制出境的决定;5月1日,姜雷、城阳同鑫源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同鑫源公司)的法人辛熙源找到吴振顺先生,姜雷告诉吴振顺先生说公安要抓你,并告诉吴振顺先生辛熙源的后台老板就是李增勇,他可以帮吴振顺先生协调摆平此事,条件是环宇的土地今后要和同鑫源公司合作开发,吴振顺先生当时并不以为意,回答说具体情况等回公司再说;5月18日,青岛市公安局无理由的拘捕了吴振顺先生;5月19日青岛市公安局对吴振顺先生实行了刑事拘留,并押到济南看守所。
2004年6月18日拘留期限已到,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因证据不实无法批捕,依法必须放人,但李增勇等人的利益团体还没达到目的,以公安机关继续以侦察为由将吴振顺施行监视居住。根据法律规定,监视居住的地点应是当事人在青岛的固定居所,但是李增勇等人的最终目的是将环宇公司的财产瓜分干净,所以他们继续强制将吴先生监视居住在山东省看守所内,二十四小时派人看守,限制吴的人身自由,把吴振顺隔离,剥夺他继续经营管理环宇公司的权利。
2004年12月20月,监视居住的期限也已到期,吴先生又被取保候审,限制人身自由。至到2005年12月20日解除取保候审,但仍不能解除边控,公安居然说原因是因为崂山区领导指示不能放人出境,此时吴先生在迫不得已的情形下找省公安厅领导汇报,省公安厅领导在了解具体事实后,立即指示依法处理,2006年1月27日省厅把边控解除,吴先生此时才得以离开中国,此时吴先生己被非法羁押超过二十个月。
在吴振顺被非法拘捕的期间,2004年5月,李增勇手下姜雷律师利用董事长吴振顺先生被公安机关非法羁押、董事吴德明急于解救吴振顺先生,维护环宇公司合法经营的心理,告诉吴德明:辛熙源可以帮助你解决环宇公司的问题并挽救公司的资产,而且辛熙源的后台老板就是李增勇,可以帮环宇公司与崂山区政府沟通关系;吴振顺是放不出来了,最好的结果也就是被驱逐出境;李增勇和刘学敏很想支持你,可以推举你担任环宇公司的代理董事长;姜雷又以如环宇不合作,崂山区政府将安排环宇破产相要挟。其后又将吴德明引见给了李增勇及刘学敏。自此,吴德明便完完全全地落入了李增勇等人编制好的圈套里,并被彻底架空。
接下来的2004年6月,崂山区委成立了李增勇为领导的“环宇问题领导小组”,声称要实际解决环宇公司的一切问题,并推举吴德明作为环宇公司的代理董事长,而此时环宇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姜雷等人。为了能够达到对公司的实际掌控,姜雷等人又成立了由姜雷、辛熙源等组成的环宇公司领导小组,在媒体上发布全面接管环宇公司的公告,并以环宇公司的名义发出通知,由姜雷主持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至此,环宇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已经转移到了李增勇的两个打手辛熙源及姜雷手中。
2004年6月份,李增勇为首的犯罪团伙多次组织会议,打着保护及盘活环宇资产的旗号,利用姜雷、辛熙源掌握的环宇公章与辛熙源的同鑫源公司签订了九份商品房销售合同,以每平米3200元的价格(当时市场价格为5500元/平米),将环宇公司名下的国际名都9栋商品房全部低价转让给同鑫源公司,且合同全部倒签至2004年1月8日。姜雷、辛熙源等人在李增勇授意下,还签订了《协议书》《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二》等一系列旨在侵占国际名都的协议。姜雷、辛熙源随后即以同鑫源公司为原告、环宇公司为被告,诉至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姜雷进行了双方代理,并买通办案法官,自编自导了一个买卖房屋合同纠纷的假诉讼,并于7月15日达成所谓和解协议,姜雷代表环宇公司批准在和解协议上盖章,同时又作为同鑫源公司的代理律师接受和解,最终形成9个《民事调解书》对上述9个房屋买卖合同进行法律确认,并在上述法院强制执行,迫使房产部门对上述房产进行过户。
2004年12月31日,在手续不全、存有重大疑点的情况下,李增勇强令崂山区有关部门将国际名都9栋楼及土地强制过户给同鑫源公司。至此,环宇公司所有的价值数亿元的国际名都9栋楼被非法侵占。同鑫源公司,姜雷,辛熙源等人的幕后老板其实就是李增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