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下午消息,在自爆“家丑”清除0.8%涉嫌欺诈的“中国供应商”之后,阿里巴巴在315当日呼吁更多买家通过合法手段追击这些“幕后真凶”,将维权进行到底,阿里巴巴将竭尽所能帮助买家维护自身权益和中国制造的品牌形象。
据调查分析显示,相关执法机构监管不力、缺乏相应法律法规约束、跨国交易买家维权意识有待提高等因素是造成国内诚信缺失、跨国欺诈频发的重要原因。
“从法律意义上说,真正实施诈骗的是这些骗子账户,要打击的是这些骗子公司,”专家表示。
阿里巴巴:支持买家维权 积极提供协助
2011年1月,阿里巴巴联手合肥警方破获了一起跨境欺诈案。当地法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7万元。该案破获在合肥当地引起了重大反响,对损害中国小企业形象的网络诈骗团伙起到打击和震慑作用。
合肥警方表示,成功破获该案与阿里巴巴积极的配合分不开。正是由于阿里巴巴方面协助警方取得制式合同、工商执照、旺旺聊天记录等重要证据,才使得该跨境网络案件取得充足证据。
“阿里巴巴绝对不会向骗子公司妥协,同时我们一直在审查、清退和关闭这些不诚信企业的账号,以保护其他卖家和买家的权益”。阿里巴巴公司创始人、国际贸易诚信安全部总监蒋芳表示。
但她也表示,类似阿里巴巴这样的第三方平台,没有司法机关的权力和能力,不能调看企业的记录包括手机和传真记录,以及银行账户交易情况。 “后期的财产追诉必须依靠公权力的介入”。
按照现在的法律规定,报案主体必须是受骗的买家,公安机关并不受理直接来自阿里巴巴平台的报案,所以买家的积极报案就显得尤为重要。阿里巴巴表示,愿积极提配合警方维护买家权益,将隐藏在网络背后的欺诈“真凶”绳之以法。
据介绍,阿里巴巴为打造一个诚信的电子商务环境,与国际国内安全机构联手打造了一个“欺诈防控模型”,在过去两年间查实并关闭2326家涉嫌欺诈“中国供应商”客户,保护了平台5673万注册用户和100多万付费用户的利益。
专家揭示网络欺诈成因 鼓励主动报案
调查研究显示,跨国交易买家维权意识不强,较低的报案率是让骗子逍遥法外的重要原因。
“大部分网络欺诈数额相对较小,往往达不到我国各地执法部门的立案条件,因此也相对不受重视。”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研究员张樊曾表示,对网络欺诈的打击,特别是在外贸领域,有两大难点:境外受害人由于时空原因和语言不通,跨国报案困难较多;此外,涉及到司法管辖权,国内司法机关侦查取证有障碍。
同时,缺乏相应法律法规约束也是根治电子商务欺诈的主要原因之一。律师表示,诚信问题根源不在于第三方平台,而在于社会转型中规章和体制的漏洞缺失构成了诚信危机产生的契机。
律师分析,目前国家还没有专门针对电子商务的法律,许多犯罪团伙钻法律漏洞行骗,造成了一部分不熟悉电子商务的企业和个人蒙受损失,对此,第三方平台应该全力配合权益人进行报案、起诉等渠道维权。但律师也指出,包括eBay、亚马逊、阿里巴巴等第三方平台,对未经过其直接交易结算的资金损失,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专家表示,防范网络欺诈从根本来说,已不仅仅是一家公司对内部管理上的一个要求,而是要和外部欺诈集团做博弈。在这样的情况下,广大买家必须携手。
“网络诈骗具有作案隐蔽,监控困难,侦破困难的特性,但我们联手买家,诚信卖家,国家公检法力量和媒体的力量,对网络诈骗形成合围之势,必能荡涤污垢,保护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蒋芳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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