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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惊天冤案,这是“执法”还是“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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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海口惊天冤案,这是“执法”还是“违法”

近日,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不顾国家法律,公然介入民事经济纠纷,并对受害者进行毒打,企图用刑讯逼供制造惊天冤案,而且对受害者家属隐瞒事实长达18天之久,直到家属及所聘律师从湖北千里迢迢赶往海口寻人,他们才承认已对受害人进行拘留。
  事情经过:受害人骆中芳(女,现年43岁,湖北松滋人)自2007年到海口找新概念律师事务所主任任胃生,追讨其亡夫周维智(原海口新概念律师事务所律师。07年初,不幸突发肝癌去世)生前劳动所得。任胃生先是以身份不合法为由,再是以案件败诉为借口,最后采取逃避等方式一直不予结算。受害人骆中芳在向所里交了合法文书后,用近2年时间利用亡夫周维智遗留的案件清单一件件寻查。任胃生眼见事实败露,于2008年底之前付给受害人420万作为受害人亡夫的部分劳动所得。
    时隔一年之久,于2009年12月,任胃生向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报案,称受害人对其进行敲诈勒索。龙华分局见钱眼开,公然以敲诈勒索罪进行刑事立案,于2009年12月28日由任胃生将受害人骗到其办公楼下后将受害人强行带走,同时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下将受害人租住房屋内所有物品全部收走。其后,办案民警对受害人进行惨无人道的毒打,逼迫受害人损毁关键证据。更为可恶的是,在受害人被折磨的死去活来时,公然打出电话,向幕后主使者邀功请赏,说:“大哥,事情已经办妥,不信,你听。”直到12月30日,才将受害人送往海口市第三看守所,连看守所都不敢收,经医生检查“受害人浑身是伤,左耳出血,心跳过速”,之后一直将受害人羁押于该所至今。
    经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介入,一桩很简单的债权债务民事纠纷变成了敲诈勒索的刑事案件!一个昧着良心想侵吞他人劳动所得的堂堂司法厅官员,当地知名律师事务所主任反倒有理,而一个手无寸铁,想要讨要其亡夫劳动所得的外地弱女子竟成了涉嫌敲诈勒索的犯罪嫌疑人!一个本是双方多次协商,在付款半年后又邀请相关人员进行协调的劳动所得款,一年之后竟成为敲诈勒索的罪证!良知何在?道德何在?天理何在?
    作为受害人家属,从湖北赶往海口,经多方奔走后,效果甚微,无奈只好求助于媒体社会,期望以此引起社会的关注和支持,替受害人讨回公道,将真正违法之人绳之以法。
   
欢迎社会各界热心人士拨打我的救助电话:13607218470,请求大家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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