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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裕案二审判决终于落地 仅杜鹃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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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31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黄光裕案的二审判决终于落地。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网站——正义网披露,昨日上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黄光裕案进行了二审宣判,黄光裕三罪并罚被判14年以及罚没8亿元人民币的判决维持不变;其妻子杜鹃被适用缓刑,即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当庭释放;另一被告许钟民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亿元的判决也维持不变。据悉,杜鹃已全部缴清罚款2亿元,黄光裕也已上缴部分罚金。


  “杜总获得缓刑,无论对她本人还是对国美都是极大利好消息。”黄光裕的代言人昨日向本报记者表示,杜鹃女士作为公司的重要股东和前高管,会在股东的立场上关心和支持国美的发展。


  与黄光裕正在处于股权争夺之中的国美电器也称对杜鹃获得改判“感到欣慰,毕竟她还有孩子要照顾”。国美方面还称,管理层与黄光裕的矛盾是“立场不同”,并不是针对某个人。


  据悉,5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人民币2亿元;以犯内幕交易罪判处其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亿元;以犯单位行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亿元,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亿元。


  对于同案被诉的其他被告人及被告单位,法院以内幕交易罪判处黄光裕妻子杜鹃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亿元。以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许钟民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亿元;以单位行贿罪判处许钟民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亿元。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北京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也因单位行贿罪分别被判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和120万元。


  一审宣判后,黄光裕认为自己不构成内幕交易罪和非法经营罪以及罚金过重,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杜鹃上诉认为一审量刑过重,其参与内幕交易的程度不严重,且系从犯,请求法庭对其判处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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