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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6网李善友涉嫌信息披露违规 或遭集体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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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8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尽管酷6网CEO李善友对于酷6网的“曲线上市”一直是津津乐道并广而告之,但显然,李善友并没有完全理解什么叫做“上市”,也没有完全适应其一夜之间成为上市公司董事的角色转换。当然,这也并不能完全归咎于这位IT界精英,因为酷6网毕竟是靠“卖身”给华友世纪才得以“上市”,准确的说,酷6网并没有经过一个完整的资本市场IPO过程。


  正是因为没有经过一个完整的“生产”过程,因此,李善友对于其中的很多“规矩”或“注意事项”,并不是太清楚。当然,华友世纪也没有派出专门人员来教会他这些。由此,公众看到的酷6网和他的CEO,还是“上市”前的那个样子——大张旗鼓的“说”,针锋相对的“斗”。


  众所周知,尽管同出于搜狐一脉,但优酷网和酷6网一直是死对头,自从李善友投到陈天桥门下之后,双方更是骂战不断、官司不断。可以说,随便找个茬,两家公司都能“掐”一阵子。近期,关于世界杯期间的酷6网流量数据真假一事,双方又发动了舆论机器,隔空喊话,并彼此威胁要诉诸公堂。李善友也公开对优酷网CEO古永锵放出话来:“出来混,早晚是要还的。”但是,有消息透露,李善友这次很有可能“着了道”,在古永锵没“还”之前,李善友很可能要先“还”。正所谓言多必失,出来“说”,早晚也是要还的。


  世界杯数据引发网站混战


  尽管南非世界杯的冠军只有一个,但是中国视频网站的第一却有很多。南非世界杯的硝烟已经落定,但国内视频网站关于世界杯的大战却进一步升温。各家网站纷纷公布自己的世界杯“战绩”,几乎是各有各的“第一”。


  7月16日,酷6网CEO李善友在北京举行发布会,宣布酷6网世界杯项目大获成功,已经实现盈利。会上,列举了多个统计数字,日浏览量(PV)均值3.03亿,峰值达到3.99亿,日播放量(VV)均值2.28亿,峰值 2.88亿。此外,酷6网还表示,酷6网世界杯频道流量在所有跟世界杯相关的视频流量中,达到 46.13%,几乎占了整个视频行业将近一半的流量。在视频世界杯广告市场中,酷6网位居前列,占了22.2%。酷6网热门场次播放量和网友评论量均居视频网站领先地位。


  此前,门户网站说自己是第一,也就罢了,此番“后学晚辈”酷6网也说自己是NO.1,而且宣称“酷6网世界杯频道的流量几乎占了整个视频行业将近一半”,着实令视频网站老大优酷网如鲠在喉。酷6网的发布会刚刚结束,优酷网随即发表声明,表示这些数据“偏离常识”,质疑酷6网和CR尼尔森涉嫌数据造假,事关诚信。就此开始,双方你来我往,又拉开一番新的论战。


  李善友涉嫌信息披露违规


  在酷6网7月16日的发布会上,酷6网CEO李善友本可以就足球论足球,但是,这位“善良的朋友”显然还没有学会上市公司高管们的“城府”。讲到兴奋处,李善友向在场的人士透露,7月底,华友世纪将召开股东大会,届时,华友世纪在纳斯达克的股票名称将正式更名为酷6网,股票代码也将随之更改。


  除了酷6网CEO的头衔之外,李善友的另一个身份是华友世纪的董事,尽管在华友世纪的9人董事会中排名最后,但是相比于董事长陈天桥以及其他7名董事,李善友的声音在市场上却是频率最多,分贝最大的。如果说,作为上市公司高管,李善友此前的很多表态,已经涉嫌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的话,那么此次李善友在这种场合透露华友世纪如此重大的消息,则可谓进一步把他的老板陈天桥和华友世纪推到了“悬崖”的边上。


  业内专家指出,根据相关规定,对于一家上市公司而言,“公平”与“及时”是其信息披露的基本标准。而李善友7月16日在记者招待会上所透露的重大信息,使得其就职的华友世纪同时涉嫌违反了这两大基本原则。


  一、涉嫌违反公平原则。公平披露是指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以使所有投资者平等获悉同一信息。不得提前向单个或者部分投资者披露、透露或泄露。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其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


  对于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的华友世纪而言,涉及企业运营的关键数据,以及召开股东大会、企业更名、更改代码等重大信息,理应通过法律规定的发布渠道,向全体美国投资者同时披露,而不是在千里之外的中国的记者招待会上向在场的IT记者透露。有专家指出,在酷6网上市前,李善友怎样说,都不涉及违规,但是在酷6网上市之后,李善友已经在多个场合预测公司业绩,此次更是在法律规定以外的场合透露重大公司信息,则很明显的涉嫌违规了。


  二、涉嫌违反及时原则。及时披露是指上市公司应当在最先发生的以下任一时点,履行重大事件的信息披露义务。包括:一是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就该重大事件形成决议时;二是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件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时;三是任何一名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悉重大事件发生并报告时。


  从7月16日李善友透露这一重大消息至今,截止发稿时至,在华友世纪的官方网站上,没有发布任何关于将在7月底召开股东大会以及更名为“酷6”、更改代码的消息,更没有美国监管部门对此的批复。有专家指出,从目前来看,要么是华友世纪披露信息不及时,要么就是李善友披露的信息不准确甚至不真实。此外,在酷6网上市后,已经涉及了多起包括版权在内的诉讼,而华友世纪都没有通过官方渠道进行披露。而对于美国投资者而言,是相当重视版权纠纷的。


  华友世纪或遭遇集体诉讼


  刚刚发生的“打工皇帝”唐骏“学历门”,致使盛大网络2004年的上市文件涉嫌作假。而同样为著名经理人的李善友,在“流量门”之外,又捎带着将盛大旗下的华友世纪拖入信息披露违规的泥潭。对于老板陈天桥而言,可谓是“祸不单行”。据知情人透露,已经有投资者准备在美国起诉华友世纪涉嫌信息披露违规。根据美国法律,上市公司对其在信息披露中的违规行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在刑事责任中,最高刑罚为10年有期徒刑,自然人最高罚款为100万美元,非自然人最高罚款为250万美元,徒刑和罚款可以并处。此外,上市公司的董事或高级职员违反联邦证券法时,美国证监会有权提起诉讼禁止其继续担任该职务。


  中国在美上市公司遭遇集体诉讼并不罕见。截至2009年底,在纽约证交所上市的中国企业有52家,纳斯达克交易所上市的有124家,在美国证交所上市的有8家,在OTC上市的有100家,在这总计284家企业中,有25家遭遇过集体诉讼,而被诉的主要原因几乎都是清一色的信息披露违规。其中,最著名的有史玉柱执掌的巨人网络和江南春执掌的分众传媒,当年都曾因遭遇美国投资者集体诉讼而导致股价暴跌。此外,2004年中国人寿及其5位高管、董事也曾在美国被集体诉讼。在美国投资者看来,信息披露表现出的是上市公司面对股民起码的社会承诺和职业精神,因此信息披露的真实性与及时性事关企业生死。此外,在美国也有不少律师事务所,专门盯住上市公司在此方面的纰漏。


  业内人士指出,先是唐骏“添油”,再是李善友“加醋”,很难想象把诉讼当成家常便饭的美国投资者和以此为业的美国律师们,对于盛大网络和华友世纪将做何种处置。对于李善友而言,则应该尽快补上如何当好上市公司董事这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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