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一名曾被解职、被判刑的前员工的频频动作,“受害者”长虹一直在采取“不屑”与其理论的态度。任凭股价上蹿下跳、任凭投资者心惊胆战,长虹公司的管理者从表面上看一直镇静异常,一再表示“没有必要对毫无根据的事情一一回应”,似乎不屑用法律维权。
但事实上,长虹的这种“不屑”,已经越来越经不起推敲。作为一家公众上市公司,无论长虹的经营业绩还是企业声誉,其实已不仅仅关系到公司的高管或者员工,而是关系到数十万持有其股票的股东。按照长虹的说法,范德均的行为完全是无中生有、毫无根据,是对公司的恶意诋毁报复,那么长虹为什么不能及时拿起法律武器把这种“无中生有”遏制在萌芽阶段,遏制在对上市公司影响最小的阶段,从而维护公司本身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于这次事件的回应,已经不仅仅是长虹自己屑与不屑的问题。
事实上,范德均的举报是真是假是一方面,但其已经导致了长虹投资者的心理恐慌,进而可能导致长虹股票的走势异常。事情发展到现在这个阶段,范德均对长虹的举报其实已经不是“毫无根据的事情”,他已经向人大、税务、证监、公安等部门实名举报,而且也已经被部分受理。如今范德均又在公众网络发表了各种对于长虹不利的言论。有律师已经指出,如果范德均的举报不属实,存在虚构和夸大,那么他就侵犯了长虹的商业名誉权,已经涉及到了法律问题。
事已至此,长虹仍然“不屑”确实让人不可思议。不过退一步说,至今广大投资者和一直关心长虹的人更希望长虹拒绝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是不屑而不是不敢。我们不愿用最不好的可能来推测长虹躲避法律维权的动机,我们只是希望:既然已经走到了这一步,长虹应该相信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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