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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电信监管机构NCC:电信企业拒降资费可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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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4 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台湾媒体报道,针对电信资费降价风波,台湾电信监管机构“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发言人、副主委陈正仓昨(13)日表示,电信运营商若不按照新降幅送资费,将不只吃罚单,最重还可撤照,且不排除移请“公平会”调查是否有联合行为。陈正仓指出,台湾电信三雄的总经理,包括中华电信总经理张晓东、台湾大哥大总经理张孝威与远传电信总经理杨麟昇都曾到会沟通,电信协会却指称NCC没有和业者沟通,“完全事实扭曲,黑白不分,造谣误导消费者,要严重谴责。”


陈正仓昨天指出,去年11月13日电信三雄的总经理到会说明,主动提出回馈方案,当时说方案若被委员会接受,NCC将不动调整系数X值。直到去年 12月1日至9日,电信业者个别提出回馈方案,根据所提的回馈方案,移动通信商预计三年受惠金额仅52.46亿元,例如每月送通信费2%、3%,移动电话拨打市话降1.5%至2%;2G、3G每月300元以下月租型,每月送简讯三至五则、一年为期等。

陈正仓说:“送简讯做什麽?有些人没有用简讯,电信业者没有从通信费去调整,因此该方案不被委员会接受。”

更有电信业者扬言,不按新降幅送资费方案,要罚就让NCC罚。陈正仓表示,根据“电信法”规定,不要随便放话说“就给你罚吧”,因为到时“不只是罚钱,最重可撤照”。

陈正仓还出示电信业者的获利资料,93年度到95年度,中华电信、台湾大哥大及远传三家平均获利为777亿元;96年度开始实施通信费率调降政策后,96年度获利为664亿元、97年度获利705亿元、98年度前三季获利505亿元,显示调降政策并未让电信业没钱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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