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条例”余音未了 昆明又现暴力强拆
最近一段时间,一些地方发生暴力拆迁事件、流血事件频出,强拆也慢慢的走进了人们的视线。如何解决拆迁事件反映出来的问题,不仅关系到公民财产权益的保护,同时也关系到社会稳定的问题。
2011年4月9日云南省昆明市中豪公司开始强征强拆昆明市官渡区绿化公司(以下简称绿化公司)的2号苗木基地,后因昆明市市长张祖林的阻止,在4月26日停了下来。由于现在张祖林市长出国考察,又在5月22日发动数百人和官渡区综合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举土重来,近几天增加到1000多个人,并向绿化公司的210多亩苗木基地全部进行强征强拆。
5月22日下午,绿化公司数十名员工到施工现场,以拉横幅的方式提出抗议,共计有16幅布标,其中8幅布标被强拆方现场焚烧。绿化公司负责人称,该公司尚未与拆迁方就补偿达成一致,苗圃便遭拆除,而街道办事处的说法却是被拆迁方对通知置之不理,导致工程延误。
在轰轰烈烈的城市大改大建面前,强拆几成公害。5月16日,国土资源部通过其官网发出《关于切实做好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正面回应近来发生的几起因征地拆迁引发的恶性事件。继而,5月20日媒体报“国办要求确保再无暴力拆迁,全国立即展开检查”———国务院办公厅于5月13日发出通知,决定立即在全国开展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强化监管,严肃问责,坚决制止违法强拆行为……发生在昆明螺蛳湾的这一幕,无疑为此再添新例证。尤为令人不堪的是,新拆迁条例已经颁布实施,可是还有相当一部分人不知其为何物,如果新拆迁条例的具体内容依然“养在深闺人未识”,光有政策没有行动的话,那么如何确保这“美好”的制度演变为现实呢?
拆迁原本是为了使城市生活更加和谐,然而,不时而见的强制拆迁却让城市生活变得紧张。新的拆迁条例在明确保护人民利益的同时,也在强调问责制,对于近来破绽百出的强制拆迁,不知道谁将为此而承担责任?如果新拆迁条例连政府机关都无法捍卫的话,公众又如何能够相信其可以保护每一个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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